项目概况 浑南区2025年度自然资源监测图斑核实测绘服务采购工作及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12-01926 项目名称:浑南区2025年度自然资源监测图斑核实测绘服务采购工作及服务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50 采购需求:查看 ★日常监测图斑核实项目。根据日常自然资源监测图斑上报要求为甲方提供浑南区监测图斑核实项目(外业取证,档案查询,数据整理,系统录入填报等)。
★外业取证:对无合法批件的图斑和监测图斑中无合法批件部分,需逐图斑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包括但不限于询问是否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等。
★档案查询:对合法有批件的图斑进行征地和供地手续的查询。
******街道和社区(村)、图斑面积、批件编号、批件面积等关键信息。
★系统录入填报:根据外业核查结果和内业查询结果对下发图斑进行系统填报。违法专项测绘:针对乱占耕地建房,扫黑除恶,公墓整治等专项行动要求制作历史影像图体现历年影像和现状地形,用于地上违法行为执法核实测绘工作的必要文件,运用专业的地理信息系统(GIS)软件,将历年影像与现状地形数据进行融合。通过精确的地理坐标匹配和空间分析技术,确保影像与地形在空间上的一致性,使历史变迁情况能够清晰地在同一图面上展现。在历史影像图上添加必要的标注和说明,如不同时期的标志性建筑、土地利用类型变化区域、重点关注的违法建设疑似区域等。同时,注明影像的拍摄时间、来源、比例尺等信息,方便后续执法工作的理解和分析。
******农村局等各委办局实际工作需求进行界址点测绘,地籍要素数据采集编辑,面积量算,检查修改,成果资料,计算面积并成图。
★界址点测绘:根据现场环境和精度要求,选择合适的界址点测绘方法,在测量过程中,详细记录界址点的坐标、测量时间、测量人员等信息。对每个界址点进行多次测量,取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并计算测量精度。对于精度不符合要求的界址点,及时进行重测,确保界址点测量数据的可靠性。
★地籍要素数据采集编辑:根据不同的地籍要素特点,选择合适的数据采集方法。对于土地权属和利用类型等信息,可以通过查阅档案资料、现场询问等方式获取;对于建筑物和地形相关的要素,结合界址点测绘和地形测量数据进行采集。在采集过程中,建立严格的数据采集流程,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面积量算:根据图斑的形状和测量数据情况,选择合适的面积量算方法,如解析法、图解法、坐标法等。对于规则形状的图斑,可以采用简单的几何公式进行计算,对于不规则形状的图斑,优先考虑坐标法,利用界址点坐标计算面积,确保量算精度。★勘测定界核实建设用地情况:根据甲方提供勘测定界图表,利用历年影像核实项目用地情况。
| ★1 |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 ★2 | 履约地点:浑南区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验收合格后,按中标比率和文件给定收费标准计算出的中标单价和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具体内容按实际情况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 ★4 | 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6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0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2楼开标室)。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资源局浑南分局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 联系方式:******4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388-357 邮箱地址:****** 开户行:******有限公司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博、张冬妮 电 话:******388-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