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2025-869
******有限公司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将直接采购方案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有限公司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
1.2 采购人:******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自采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5 拟采购的标的物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现申请对公司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SW17.SW59、SW02)、危险废物(900-41-49、900-299-12)进行合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SW17(可再生类废物)、SW59(其他工业固体废物)、SWO2(粉煤灰);危险废物:900-41-49(油漆桶)、900-299-12(变质油漆)。
1.6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 202******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环境保护提升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我公司自查自纠,需尽快完成固体废物委托处置工作,确保生态环保自查自纠工作无死角、无漏洞,问题得到充分暴露.
******************有限公司采购业务实施细则》,第三章采购方式的选用,第十一条“(四)直接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第5款“有效供应******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1.7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1.8 公示期限:5日历天。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有限公司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
2.3 履约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
2.4 质量目标:合格
2.5安全目标:零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并在人员、服务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2)信誉要求: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参加采购工作情形的;
(3)其他要求: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近两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5.其他
******有限公司“黑名单”或在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6.公示
6.1公示期: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2日
6.2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按以下电话联系:
******办公室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联系人:******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