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信阳市浉河区民政局公办养老机构维修改造和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信浉财公开招标-2025-13-1 | 信阳市浉河区民政局公办养老机构维修改造和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580058.54 | 580058.54 |
5.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5.4质保期:1年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2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1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1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⑥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及法人,视为无效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请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4.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5.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6、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办公室
监督电话:******
8、本项目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费用,本次代理服务费为98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