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袁花镇彭墩村综合服务用房和家宴中心室外配套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袁花镇彭墩村综合服务用房和家宴中心项目已经******办公室备案,项目代码:2410-330481-04-01-815879,招标人为海宁市袁花镇彭墩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外配套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海宁市袁花镇彭墩村。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新建沥青道路约2299平方米,排水管道约474米。含排水沟、砌筑井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本工程投资概算:约102万元,计划工期:60日历天。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投标人对应资质应2025年5月 19 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 月12 日至2025年 5 月22日 11 时 00 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在线办理CA锁)。
4.2招标文件等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上投标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要求注册及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站******/col/col******50/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袁花镇彭墩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黄湾镇 地 址:海宁市长丰路436号保安大厦10层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 系 人: 金女士
电 话: 0573- 电 话: 0573-******
传 真: / 传 真: 0573-******
2025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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