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乳灵芝育种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虎乳灵芝育种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总投资为37500.00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儋州市、五指山市、文昌市、万宁市、定安县、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白沙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
2.2.项目建设规模:计划两年内投资建设完成并投产,该项目逐一单独施工。包括:儋州市育种厂建设项目、五指山市育种厂改建项目、文昌市育种厂建设项目、万宁市育种厂建设项目、定安县育种厂建设项目、屯昌县育种厂建设项目、澄迈县育种厂新建项目、临高县育种厂建设项目、白沙黎族自治县育种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昌江黎族自治县育种厂建设项目、乐东黎族自治县育种厂建设项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育种厂建设项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育种厂建设项目、陵水黎族自治县育种厂建设项目。总投资额37500.00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建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服务及竣工验收阶段服务工作等;工程施工至验收阶段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并承担质保期内的保修责任。(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2.4.招标控制价: 3750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6000.00万元;设计费:1500.00万);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82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设计工期 90日历天,施工工期 730 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级别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别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同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3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可由本项目负责人兼任, 不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审的主要因素包括投标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实施方案(施工安装方案)、企业诚信、施工经验等)。
4.2中标候选人:******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的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7 月 24 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 7 月 31 日17时30分通过线下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大英山东融创海口壹号6街5号南区4栋802 ,电话: 0898-******。提供报名材料(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 8 月 14 日09时3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险保证、担保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 8 月 14 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到开标地点。项目开标时间为2025年8月 14 日 09 时30分,地点为: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海南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2号开标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
8.2履约担保形式:银******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
8.3履约担保期限:******银行(或保险公司)发出履约担保解除通知之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南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牙港上村白沙珍稀菇培育基地1层
电话: ******
联系人(全称): 李洋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大英山东融创海口壹号6街5号南区4栋802
电话: 0898-******
联系人(全称):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