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建设项目(10KV配电增容)施工
补遗 2号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本项目发布的招标公告中第3.1.1资质条件与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公告不一致,现对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本条作出修正,如下:
原文:“3.1.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
修改为:“3.1.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
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补遗文件,各潜在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管理中心
2025年07月22日
补遗/澄清文件等其他资料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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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文件 | 补遗2号.zip | 2025-07-22 14:11: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