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联动范围
(一)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未中选吉林省的药品(详见附件1)
二、申报方式
企业应该在2025年6月17日16:00前,进入招采子系统选择项目名称“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未中选吉林省药品价格联动”,将相应药品进行申报(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然后对每个药品逐个进行价格上报。
在规定的时限内,企业可以勾选投标报价或者撤回投标报价。撤回投标报价的企业和药品,视为未投标报价。时限届满后,企业不能再勾选药品投标报价。
三、价格申报
属于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未中选吉林省的药品按照不高于其中选价格的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的原则申报,但不得高于其现行的全国省级最低中标(挂网)价格,鼓励按照其中选省份价格进行申报。
企业申报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药品,按照联动全国最低中标(挂网)价格后的规格作为代表品,进行差比后申报价格。如吉林省现行交易药品有多个规格的,按照差比后最低价格的规格作为代表品,差比后进行申报。
四、其他事宜
(一)挂网采购的药品,需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不得网下采购。
(二)已参加吉林省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挂网申报项目的药品无需参加本次申报。
(三)已在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交易且属于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中同品种药品,如未申报视为放弃挂网资格。
(四)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项目同通用名同剂型未中选且未在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的药品不得参加本次价格联动申报。
五、联系方式
0431-******、******
为简化企业办事流程,相关资料均可网上提交或电话咨询,目前不接待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
承办人:闫钰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6月10日
附件1: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未中选吉林省的药品.xls
附件2:吉林省医保招采子系统产品申报和报价操作手册.docx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联动范围
(一)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未中选吉林省的药品(详见附件1)
二、申报方式
企业应该在2025年6月17日16:00前,进入招采子系统选择项目名称“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未中选吉林省药品价格联动”,将相应药品进行申报(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然后对每个药品逐个进行价格上报。
在规定的时限内,企业可以勾选投标报价或者撤回投标报价。撤回投标报价的企业和药品,视为未投标报价。时限届满后,企业不能再勾选药品投标报价。
三、价格申报
属于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未中选吉林省的药品按照不高于其中选价格的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的原则申报,但不得高于其现行的全国省级最低中标(挂网)价格,鼓励按照其中选省份价格进行申报。
企业申报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药品,按照联动全国最低中标(挂网)价格后的规格作为代表品,进行差比后申报价格。如吉林省现行交易药品有多个规格的,按照差比后最低价格的规格作为代表品,差比后进行申报。
四、其他事宜
(一)挂网采购的药品,需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不得网下采购。
(二)已参加吉林省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挂网申报项目的药品无需参加本次申报。
(三)已在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交易且属于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中同品种药品,如未申报视为放弃挂网资格。
(四)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项目同通用名同剂型未中选且未在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的药品不得参加本次价格联动申报。
五、联系方式
0431-******、******
为简化企业办事流程,相关资料均可网上提交或电话咨询,目前不接待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
承办人:闫钰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6月10日
附件1: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未中选吉林省的药品.xls
附件2:吉林省医保招采子系统产品申报和报价操作手册.docx
来源:
初审:王钰
复审:朱惠时
终审:赵焕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