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600万件电动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街道科畅街168号4幢4单元 | 金华市陆记模具塑胶厂 | 金华市陆记模具塑胶厂成立于2012年7************街道科畅街168号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总建筑面积2284.4平方米。企业通过购置搅拌机、破碎机、注塑机等设备,采用破碎搅拌、注塑等生产工艺,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00万件电动车配件的建设规模。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1600万元,利税80万元。项目预计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6%。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气: 注塑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5m以上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项目活性炭吸附设施应采用碘值不低于800mgg的颗粒碳,装载量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同时安装在线用电监控。 (2)废水: 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排至市政雨水管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 本项目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一起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废模具、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再生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卫生填埋。危险固废均应按规定要求建立固废台账,规范使用金华固废“一件事”平台并严格遵守危险废物电子联单转移制度。 (4)噪声: 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振垫等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5年7月22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金华市李渔路1755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