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城乡垃圾收转运一体化建设项目(垃圾站压缩设备及公厕除臭设施、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岳县财采计[2025]002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县城乡垃圾收转运一体化建设项目(垃圾站压缩设备及公厕除臭设施、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7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30
延期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9日09:3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附表1.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中“体系认证”打分项。
原内容:“投标人具备认证范围包含“生活垃圾处置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三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每提供一类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认证证书,得10分,最高的30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更正后内容:“投标人或所投核心产品制造商具备认证范围包含“生活垃圾处置相关环卫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等相关内容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三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每提供一类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认证证书,得10分,最高得30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投标人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岳阳县荣家湾镇城东路49号
联系人:张先生
邮编:414100
电话:******
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县荣家湾镇贺坪东路23号
联系人:隋先生
邮编:414100
电话:******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