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有限公司扩建生产新能源储能机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见附件)。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扩建生产新能源储能机柜项目。
项目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冯梦龙大道33号。
项目概况:公司为进一步拓展市场,拟投资300万元,利用已建约1000平方米生产用房扩建生产新能源储能机柜项目,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新能源储能机柜20000套。
联系人、联系电话:冯娟0512-******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