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磷酸废液的环保综合治理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广西南宁六景工业园景顺路16******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3′19.64″,北纬22°51′40.97″。
3、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4、建设内容:******有限公司拟利用现有工程闲置的调试车间和冷却水池进行改造成磷酸废液综合回收利用生产线,处理规模为1.9万吨/年,本次技改利用磷酸废液综合回收利用生产线提取得到稀磷酸(中间产品),再将稀磷酸作为辅料替代现有工程磷酸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使用原料中的黄磷和纯水,从而得到85%工业级磷酸,技改完成后可减少磷酸生产线生产过程中的原料使用中的黄磷和纯水的使用量,剩余产能继续生产食品级磷酸,技改完成后全厂磷酸生产线生产设备及生产能力保持不变。
5、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和途径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稿全文详见附件1。
2、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可与建设单位联系。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反馈至建设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2、联系电话:陈总 ******
3、邮箱:******
八、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评单位:广西桂寰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宋工 ******939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