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彰武县2025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 5 月 26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922-00037 项目名称:彰武县2025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1包:215000.00元 002包:165000.00元 最高限价:001包:215000.00元 002包:165000.00元 采购需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水产品、水果类、鲜蛋、豆类、生干坚果与籽类食等食用农产品的抽检任务,共计320批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等27大类食品的抽检任务,共计420批次。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5月 30 日至2025年12月3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检验检测范围满足本次项目需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 5月 15日至 2025 年 5 月 22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8: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领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 年 5 月 26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 2025 年 5 月 26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兼投兼中 2、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4、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应携带电子版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以及采购文件要求的原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管理局 地址: 彰武县南环路4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浑南区郎勤产业园二期12号楼1门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 开户行: ******有限公司沈阳崇宁支行 账户名称: ******有限公司 账号: ************41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富晓宇 电 话: ****** (彰武县2025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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