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001001Z02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2-15 09:00:00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55,783,33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2025-12-15 09:00:00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福鼎市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项目(配套服务用房)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001 各投标人: 现就福鼎市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项目(配套服务用房)招标文件有关事项答疑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及答复: 问题1: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7台风:指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2级或以上,即风速在32.6米/秒以上的热带气旋。专用合同条款7.7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日雨量80mm以上暴雨;(2)10级以上(含10级)的台风;(3)烈度7度以上地震。专用合同条款17.1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烈度7度以上地震、10级以上(含10级)台风、日雨量80mm以上暴雨。 不合理,烈度6度以上(不含6度)地震、8级以上(不含8级)台风、日雨量60mm以上(不含60mm)暴雨,应当被视为异常恶劣气候条件/不可抗力事件。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2:专用合同条款中关于工程保险的约定不合理,建设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应当由发包人投保并承担费用。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3:根据闽建筑[2025]2号文规定:自2025年2月1日起,工程质量检测费应由建设(代建)单位支付。企业管理费不再包含工程质量检测费中应由建设(代建)单位支付的材料检验试验费。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按闽建筑[2025]2号文规定执行。 问题4:制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第 199 页第 8 章 “投标文件格式” 的规定存在不一致情形。为确保投标文件编制的合规性、准确性,避免因格式差异导致投标无效或评审异议,建议将制标系统格式修订为与招标文件完全一致的标准版本。 若无法调整制标系统格式,请代理明确说明:制标系统中 “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文件”“扫描件查看”“商务文件”“工程量清单”“技术文件” 等模块,分别对应《招标文件》第 8 章要求填报的哪些具体内容。 答:本次招标所用制标系统为通用类固定模板,无法调整系统固有格式模块。系统各模块已与《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内容一 一对应,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系统模块功能提示,对应填列、上传相关内容。 问题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面积44600平方米及以上且建筑高度不少于40米的民用建筑工程。问: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15层及以上高度的民用建筑,是否认定为满足要求?烦请代理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请给与正面回复! 答:该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面积44600平方米及以上且建筑高度不少于40米的民用建筑工程。******居民服务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卫生建筑、科研建筑、交通建筑、人防建筑、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等【具体详见《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类似工程业绩属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应为依法独立(非联合体)承接;类似工程业绩属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的,应为依法独立承接或联合体承接,若为联合体承接的,投标人应为联合体成员之一且至少应承担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工作。 问题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面积44600平方米及以上且建筑高度不少于40米的民用建筑工程。问: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建筑面积44600平方米及以上且15层及以上高度的民用建筑,是否认定为满足要求?烦请代理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请给与正面回复! 答:该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面积44600平方米及以上且建筑高度不少于40米的民用建筑工程。******居民服务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卫生建筑、科研建筑、交通建筑、人防建筑、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等【具体详见《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类似工程业绩属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应为依法独立(非联合体)承接;类似工程业绩属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的,应为依法独立承接或联合体承接,若为联合体承接的,投标人应为联合体成员之一且至少应承担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工作。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5年11月28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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