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三门峡市陕州区中心城区综合管网建设项目(污水泵站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SZGZ[2025]244-ZC169-1 | 三门峡市陕州区中心城区综合管网建设项目(污水泵站设备采购) | 935000 | 935000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质 保 期:3年。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5.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50日历天内。
5.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2供应商出具无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或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3.3供应商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审以投标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3、投标文件编制部分:在招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在投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投标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投标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
4、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
5、磋商保证金: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磋商保证金不再收取。供应商以磋商承诺函的形式替代保证金,磋商承诺函应明确承诺事项及违背承诺的责任。
6、其他事项:
(1)磋商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2)供应商递交的磋商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