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实验楼防水及室内部分墙面修缮项目的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学实验楼防水及室内部分墙面修缮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 ******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中学实验楼防水及室内部分墙面修缮项目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江阴市高新区长山渡江路57号
2.1.2建设规模: ******学校破损瓷砖维修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 12.57 万元。
2.1.4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7 月 1 日,竣工日期: 2025年 7 月 30 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投标人必须持含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 2023 年 6 月 1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4 年 6 月 1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5 年 3 月 1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行政监督本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本工程不接受其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5 年 6 月 16 日 16 时00 分;
4.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的时间和方法:******有限公司(江阴市新园路7号3楼)领取。
5. 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3 日 14 时 0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 2025 年 6 月 23 日 14 时 00 分
******有限公司开标室(江阴市新园路7号3楼)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街道”及“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10、其他
项目负责人须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议。
11、 联系方式
******中学
联系地址:江阴市高新区长山渡江路57号
联系人:许昕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阴市新园路7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