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国道及岷江干流沿线生态退化区域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补遗书02号
各投标人:
现对松潘县国道及岷江干流沿线生态退化区域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按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投标保证金“(2******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形式提交。采用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将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原件递交招标人。”修改为:“(2******银行电子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阿坝州)”(******)按网上提示申办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并确认。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编页码“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位置:页面底端(正文以下空白处)。”修改为:“不作要求”。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松潘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