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7000吨豆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江东镇金鼎路335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是一家专业从事商业服务为主的的企业。由于发展需要,企业拟投资2600万元,利用金华市金东区江东镇金鼎路335号地块现有厂房用于生产,利用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购置先进的泡豆流水线、磨浆系统、豆腐成型系统、油豆泡生产线、蒸汽发生器、净水系统等设备,实施年产7000吨豆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气: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天然气燃烧烟气:引至8m以上排气筒排放;污水站恶臭:密闭加盖,碱喷淋设施处理后引至15m以上排气筒排放。 水: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纳管入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金华江。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纳入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金华江。 声:厂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固废:氢氧化钠内衬袋、废检测盒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无害化处置,豆渣、废水处理污泥、废包装材、废滤芯、废油按照《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收集、处置、利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31日(5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项目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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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金华市环保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