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等相关规定,为让公众了解国源克州乌恰县300MW/1200MWh独立储能项目(线路及升压站)社会稳定风险信息,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国源克州乌恰县300MW/1200MWh独立储能项目(线路及升压站)
(2)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期乌恰县储能规划装机容量为300MW/1200MWh。根据储能容量及周边电网情况,初步考虑储能电站新建1座220kV升压站,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乌恰220kV变电站,导线采用JL/G1A-2×630。本期新建的220kV升压汇集站规划建设3台240MVA主变,本期建成2台240MVA主变。接入系统最终方案根据电网主管部门批复的接入系统设计确定。
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用地类型为未利用地。项目也不涉及房屋征收与安置补偿,权属无争议。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工作程序
(1)针对拟建工程特点和社会环境状况,确定现场调查方案、调查内容、调查范围。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进行张贴调查公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等调查方式;
(2)调查成果:在识别和筛选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本工程主要和关键的社会风险因素。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影响的群众和企事业单位。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工程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是否赞成本项目的推进;
(2)您认为本项目是否有利于促进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3)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的影响;
(4)本项目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5)其它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参与方式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主管单位。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
2、评估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