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限公司2025年通用外部研发资源延续项目直接采购公告 | SDGS-FZ-2025-1168 | ||
| 2025-11-30 | 2025-12-01 |
1******有限公司2025年通用外部研发资源延续项目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有限公司路桥运营事业部
4.采购预算:66万元
5.项目概况:******有限公司软件开发工作顺利开展,拟采购2025年通用外部研发资源延续服务,本次采购拟选定2家入围供应商,服务有效期4个月。采购人根据入围供应商派入人员的到岗及时度、人员适合度、管理费率等因素决定各入围供应商软件开发服务工作量的分配。本项目采用管理费率报价方式,根据各入围供应商派入技术人员的成本(人员工资、企业部分五险一金、差旅费、误餐补助等)以及管理费形成当月应结算(支付)服务费,服务费=成本 管理费,管理费=成本×管理费率。
6.采购内容:******有限公司2025年通用外部研发资源延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应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提供技术人员参与软件开发服务。服务期内,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服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内容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包括但不局限于需求分析、架构设计、软件编码、软件测试、软件上线、软件维护、相关文档的编写等,工作进度需满足采购人要求。
(2)采购人保证安排供应商的工作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服务人员在服务期内遵守采购人的管理要求,供应商对技术服务人员的其他管理不应影响技术服务人员履行在采购人的工作职责。供应商保证提供的人员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且供应商不得在合同期间,指派提供服务的人员从事其他工作。
7.采购理由:******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4.5.1第(4)条规定:“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在技术标准、规格型号等方面的一致性或配套性,在一定期限内(工程施工类、服务类项目不超过2年、货物类项目不超过1年),需要从原供应商处继续添购的,累计金额未达到招标规模的或累计金额达到招标规模经审批通过的。”情形适用于直接采购。本项目是2025年通用外部研发资源项目的延续,为了保证项目技术标准的一致性和配套性,要在原有公司人员继续提供软件开发服务。2025******有限公司(详见附件5************有限公司)采购,故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二、项目所需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报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报价人近三年(2022年~2024年度)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企业成立少于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的软件开发项目。
4.人员要求: /
5.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和响应文件中拟委派的主要人员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供应商名称
四、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1月29日
五、联系方式
1.******有限公司路桥运营事业部
2.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奥体中路5006号
3.联系人: 郭先生
4.电话: 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