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医院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JD-024-******-FW04-F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医院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工程监理(以下称******委员会以国卫规划函【2024】122号文件、国卫规划函【2024】27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医院,******医院资金组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医院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工程监理。
2.2招标控制价:242.26万元。
2.3招标范围: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面积30789平方米,其中:乐群院区部分占地面积16561平方米,建设改造总面积28903.16平方米,包括1#病房楼7242平方米,3#综合楼(病房楼部分)21661.16平方米,3#综合楼(裙房部分),对病房楼进行增设卫生间、内部装饰升级改造、室内外配套设施管线改造等基础设施改造及工程设备等配套设施。心身病房改造部分占地面积******消防楼梯间等基础设施改造及工程设备等配套设施等监理服务。
2.4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3302号、朝阳区云鹤街393号。
2.5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7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期结束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水暖监理工程师2人、电气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4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提供中级以上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职。
拟投入本项目的全部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注册证书或退休返聘人员的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所有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
3.3投标人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投标人企业业绩的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5)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整个招投标过程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采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0日8时30分至2025年06月16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CA办理联系电话:0431-******,一体化平台软件咨询电话:0431-******。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3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TPBidder)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30日09时30分,电子版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TPBidder)通过企业锁制作上传,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并在开标时听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要求持投标人企业锁远程解密;
5.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2楼【213】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5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7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的方式定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医院
地 址:长春市新民大街1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与大经路交汇恒兴国际城******办事处6楼)
联 系 人:曹靖敏
联系方式:0431-******
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曹靖敏
联系方式:0431-******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
十、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28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医院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工程监理.JLS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