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智慧燃气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以补遗(答疑)文件就行修改,根据招标文件约定,补遗(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1、招标公告“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燃气行业信息化或燃气行业智能化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更正为“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类信息化或“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类智能化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0分) | 类似项目业绩 | 除资格审查条件外,投标人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增加1个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燃气行业信息化或燃气行业智能化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10分。 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甲方提供的项目完工验收单、项目实施发票(部分发票)复印件。 |
修改为: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0分) | 类似项目业绩 | 除资格审查条件外,投标人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增加1个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类信息化或“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类智能化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10分。 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甲方提供的项目完工验收单、项目实施发票(部分发票)复印件。 |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软件测评师或软件设计师(原高级程序员)资格得1分”更正为“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软件评测师或软件设计师(原高级程序员)资格得1分”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更正为2025年06月26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顺延。
答疑部分
问1:《工程量清单》表中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包含“单价措施项目清******有限责任公司智慧燃气项目》表中单位工程无“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例如,P315-316页)。 请明确:投标造价文件中是否编制“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中的项并报价。
答1:控制价各分部分项工程控制价已包含措施内容及价格,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清单时,可自行选择是否编制“单价措施项目清单”。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5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