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元氏县2025年北褚镇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已由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以 冀农函〔2025〕53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元氏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及省级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元氏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元氏县北褚镇的西同下村、东同下村,殷村镇的红旗村共涉及2个镇3个行政村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西同下、东同下、红旗村进行改造,包括:衬砌渠道、潜水泵、涵管、出水口、水泥路面、高压电线、增施生物肥等内容。 2.3工期要求:16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信誉要求: 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同时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1-30 23:59:59 至 2025-12-05 23:59:59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2-25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7.1特别提示: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按照省平台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全影响投标文件递交。 7.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 ”,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 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平台:“工程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46.290 ”,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 7.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HBT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 7.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 7.6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审、分散评审 远程异地评标,投标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 、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 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提出。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元氏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电话: 0311-******
电子邮箱: ******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 元氏县2025年北褚镇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 0 | 无 |
十三、联系方式
| 招标人: 元氏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
| 地址: 元氏县常山路101号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槐阳镇常山路143号 |
| 邮编: 051130 | 邮编: 051130 |
| 联系人: 李亚朋 | 联系人: 安锐 |
| 电话: 0311-******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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