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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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63.26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有限责任公司智慧燃气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补遗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以补遗(答疑)文件就行修改,根据招标文件约定,补遗(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1、招标公告“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燃气行业信息化或燃气行业智能化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更正为“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类信息化或“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类智能化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
修改为: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软件测评师或软件设计师(原高级程序员)资格得1分”更正为“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软件评测师或软件设计师(原高级程序员)资格得1分”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更正为2025年06月26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顺延。 答疑部分问1:《工程量清单》表中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包含“单价措施项目清******有限责任公司智慧燃气项目》表中单位工程无“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例如,P315-316页)。 请明确:投标造价文件中是否编制“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中的项并报价。 答1:控制价各分部分项工程控制价已包含措施内容及价格,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清单时,可自行选择是否编制“单价措施项目清单”。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5年0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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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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