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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2025年05月13日发布的海永镇田园风光小区(27~28#、31~32#住宅楼)外墙面维修工程项目付款方式变更为:本项目无预付款,乙方按照规定和程序经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付合同价的60%,项目审计(审计结果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5%,余款待竣工验收满两年后一个月内按审定价付清(不计息)。所有三次付款均以******管理中心拨款到账为前提。
招标人:******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
2025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