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涪陵区老旧燃气管道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已由 ******委员会以涪陵发改〔2025〕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江南、江北、江东、马鞍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改造PEdn63-PEdn160中压埋地管道30314米,改造D114.3中压埋地管道1085米;改造PEdn40-PEdn110低压埋地管道80708米,改造吹扫桩7277套,改造引入管20000米,改造表后不锈钢波纹软管709555米,改造灶前不锈钢波纹软管71614米,改造气表29003只,新增自闭阀35537个,改造调压箱731台,改造调压柜1台,改造户外立管共29169户(87507米),除锈刷漆室内立管共9441户(28323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11519.2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10192.1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148.42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含为完成本项目设计所需资料和数据的收集等、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审查,配合完成其他相关配套服务工作,包括施工期现场设计服务工作等,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设计及验收相关的服务工作。
2.5 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其他: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①、②、③项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公用管道GB1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级。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招标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涪陵区宏声大道89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9楼906室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人: | 孙女士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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