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监理
本招标项目 徐闻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监理 已由 ******改革局 以 徐发改投审〔2025〕5号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2412-440825-20-01-580211 ,项目业主为 ******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以及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湛江市徐闻县曲界镇、下桥镇、角尾乡、迈陈镇、海安镇、新寮镇等59个自然村庄。
2.1.2建设概况:本项目为徐闻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涉及辖区:曲界镇、下桥镇、角尾乡、迈陈镇、海安镇、新寮镇共6个镇59个自然村,本工程新建污水管管径DN100-DN400mm长度约244508m,共处理污水2358吨/天。
1)曲界镇
曲界镇新建污水设施41座,规模为2m3/d-100m3/d。10座站点采用化粪池,总共处理污水为18吨/天;6座站点采用强化预处理罐,采用太阳能为动力,总共处理污水为45吨/天;6座站点采用高效生态组合滤池,采用太阳能为动力,总共处理污水为81吨/天;19座AO一体化,采用市政电为动力,总共处理污水为590吨/天;共处理污水734吨/天。
2)下桥镇
下桥镇新建污水设施20座,规模为8m3/d-30m3/d。1座站点采用强化预处理罐,采用太阳能为动力,总共处理污水为8吨/天;4座站点采用高效生态组合滤池,采用太阳能为动力,总共处理污水为45吨/天;15座AO一体化,采用市政电为动力,总共处理污水为360吨/天;共处理污水413吨/天。
3)角尾乡
角尾乡新建污水设施32座,规模为5m3/d-40m3/d。4座站点采用强化预处理罐,采用太阳能为动力,总共处理污水为30吨/天;3座AO一体化,采用市政电为动力,总共处理污水为100吨/天;共处理污水130吨/天。
4)迈陈镇
迈陈镇新建污水设施53座,规模为1m3/d-60m3/d;20座站点采用强化预处理罐,采用太阳能为动力,总共处理污水为109吨/天,3座站点采用高效生态组合滤池,采用太阳能为动力,总共处理污水为40吨/天;30座AO一体化,采用市政电为动力,总共处理污水为870吨/天;共处理污水1019吨/天。
5)海安镇
海安镇新建污水设施2座,规模为10m3/d-40m3/d;1座站点采用高效生态组合滤池,采用太阳能为动力,总共处理污水为10吨/天;1座AO一体化,采用市政电为动力,总共处理污水为40吨/天;共处理污水50吨/天。
6)新寮镇
新寮镇新建污水设施1座,规模为12m3/d;1座站点采用高效生态组合滤池,采用太阳能为动力,总共处理污水为12吨/天。项目总投资:14820.4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2858.63万元。
2.1.3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本项目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验收合格完成移交,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
2.2本次监理招标范围及内容:
2.2.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施工期竣工验收阶段、移交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后期相关工作的监理、以及施工图中没有列出的,但为本工程稳定、完整、安全等所必要的附加工程施工的监理服务。
2.3 监理服务费含税招标控制价为: 188万元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营业执照有效。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在投标企业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监理工程师证书。自本项目投标之日起,其最多只能同时担任 3 项(含本项目在内,以及其他项目包括已列为第一名中标选人、已中标未开工、已签订合同、项目在建等情况之一)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3.3 业绩要求:无。
3.4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3.5 本项目只须制作、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并安装手机端APP交易系统。持本企业数字证书使用“投标文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系统参加投标,按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办理企业投标CA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详情请查阅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59-******,交易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其他拒绝投标情形:参考湛府规〔2022〕13号文第十一条规定。
4.1 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参与本项目的电子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 年5月22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
4.3 答疑提问截止时间:2025年5月25日17时。提问为匿名方式,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提出。
4.4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答疑时间:2025年5月27日。统一在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内容在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告知所有投标人)。
4.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6月12日09时30分。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09时30分前进入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使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主持线上电子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上留意项目动态。
4.6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电子开标当日根据已参与的有效投标人数量进行设置。
投标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内点击“开始解密”,投标人须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其投标文件无效,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的为准。招标人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7.1将本中标监理工程转包的;
7.2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7.3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1号)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如实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上述异议均须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建设局 实名投诉,电话: 0759-******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湛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的指导意见》)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消失。
9.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参加投标的,或不能正常在交易系统内进行查看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上传投标文件等招投标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继续进行。
10.因不可抗力或交易系统原因影响招标活动的,可按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11.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时间一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12.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招标人:******农村局
地址:湛江市徐闻县红旗二路27号
联系人(实名):谢昌新
电话:******
传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619室
联系人(实名):张国彬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