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蚌山区城市更新项目(二期)-南部公共设施配套项目初步设计单位招标
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蚌埠市蚌山区城南片区,包含四条道路,其中燕村路(姜桥路—中环线)长约642米,宽20米;徐桥路(M-H-13路—姜桥三路)长约410米,宽20米;明信路(解放路—M-V-20路)长约550米,宽20米;明惠路(M-H-15路—朝阳路)长约483米,宽15米,均为城市支路。涉及道路、排水、绿化、照明、监控、标识标线等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概算),工程勘察测绘,完成各阶段设计审查及审查后的修改工作,最终取得相应批复,相关专家评审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等工作。
3.项目预算:¥7000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700000.00元。
4.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科技创新园A1号楼
招标单位联系人:张雪,联系电话:******
5.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虎山东路955号10层-11层
项目负责人:席天今,联系电话:******
6.公告期限: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9日
7.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解放大177号21层,总得分:86.89分,中标金额:¥483000.00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总得分:78.00分,中标金额:¥468000.00元。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晨光街8号,总得分:76.69分,中标金额:¥515100.00元。
8.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招标人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科技创新园A1号楼,招标人联系电话:******。
9.本公告期限届满并无质疑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中标人中标本项目。
10.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③被质疑人名称;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⑥必要的法律依据;⑦提起质疑的日期;⑧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招标项目活动的投标人;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⑤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