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1.经核实,采购文件中所列“普通硅酸盐水泥(标号 P.O 32.5)”及“复合硅酸盐水泥(标号 P.C 32.5)”的标号已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取消。为保证采购顺利进行,现作如下变更:
(1)将报价清单、合同明细及系统报价中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标号 P.O 32.5)”及“复合硅酸盐水泥(标号 P.C 32.5)”取消报价(2)应答人在进行系统报价时,请注意:原“普通硅酸盐水泥(标号 P.O 32.5)”及“复合硅酸盐水泥(标号 P.C 32.5)”,不进行报价。
(3)纸质版应答文件的报价明细,请参照变更后的采购文件、应答文件模板及合同模板执行。
- 鉴于本次采购涉及三个送货地点,且采购文件中原未明确运费的填报方式,现作如下变更:
因涉及不同送货地点,运费需单独分项报价:
(1)运输至石岛湾核电工程项目含税运费单价:______ 元/吨;
(2)运输至烟台核电工程项目含税运费单价:______ 元/吨;
(3)运输至海阳核电工程项目含税运费单价:______ 元/吨。
具体内容请参照变更后的采购文件、应答文件模板及合同模板
附件下载: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