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的规定,现将温岭市大溪镇金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建厂房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招标文件(详见-附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
各潜在投标人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5年6月16日16:30前将书面材料(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等)签字盖章后送至(或传真、邮件)******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街道建联大厦11楼
联系人:杨桂芹
联系电话:0576-******
招标代理邮箱:******
传真:0576-******
邮编:317500
************3预公示版招标文件(温岭市大溪镇金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建厂房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