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县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GC************01)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1月30日
******委员会评审,确定汾西县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总报价(元) | 质量标准 | 工期(日历天) |
| 1 | ******有限公司 | ******.25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 390日历天 |
| 2 | ******有限公司 | ******.24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 390日历天 |
| 3 | ******有限公司 | ******.58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 390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有限公司 | 张平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粤************ |
| 2 | ******有限公司 | 王晓敏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晋************ |
| 3 | ******有限公司 | 王虹凯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豫******3675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1 | ******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 2 | ******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3 | ******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联系人及电话:张力登,******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监督部门
******改革局
电话:******
电子邮箱:******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管理局
地 址:汾西县西大街城建环保大楼
联系人:王瑞军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华邦国际C座2104室
联 系 人:张力登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