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001)
招标项目编号:E************001
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补充通知部分:
1、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7“企业业绩评分标准”中的“投标人类似业绩”修改为如下: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过已办理竣工验收的1项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似业绩的得1分,每增加一项得1分。本项满分3分。
备注:
①投标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已办理竣工验收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下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和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关键页,提供合同议书首页、工程范围和服务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即可)和竣工验收证书等证明材料,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竣工验收证书等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书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若竣工验收证书等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② 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的服务内容必须包含本项目服务范围(□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3项内容,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③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的业绩,必须能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相关信息(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总投资、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信息);提供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必须能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相关信息(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总投资、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信息);且应附上网上查询的相应截图,否则,其业绩不计。通过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投标文件所附“类似工程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上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的类似项目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只作为该类似项目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联合体牵头人承担了?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三项专项咨询服务内容的其中一项专项咨询服务内容的,其全过程咨询服务业绩即可计分。本项提供的业绩与资格项中提供的投标人类似业绩不得重复。”。
2、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7“资信评分标准”中的“项目管理机构(3分)”修改为“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满足资格基础条件的,加1.5分;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另具备有效的二级造价工程师的,加0.5分,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加1.5分。本项满分3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3、本招标项目开(截)标时间统一修改为2025年12月16日 09 时40分,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一并调整。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做相应调整,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招标人:福州市******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