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平川镇年屠宰1.8万头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宾川县平川镇年屠宰1.8万头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宾川县平川镇年屠宰1.8万头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5日-2025年8月21日(20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赵亮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