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红桥”特色街区更新改造项目(EPC) (项目名称) 咸安区“红桥”特色街区更新改造项目(EPC)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XAZX-202506SZ-******1
本项目 咸安区“红桥”特色街区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改革局关于咸安区“红桥”特色街区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咸安发改审批字【2024】50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资金和单位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办事处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本项目 咸安区“红桥”特色街区更新改造项目(EPC)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安区;建设规模: 对咸安区环城片区红桥特色街区进行改造 。
2.2招标范围: 本标段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 EPC 总承包招标。包含初步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 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工程采购是指: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 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2.3合同估算价:2897.94万元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2.施工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方):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具有该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建设等相应能力。 ①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 ②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③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交2024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 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④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注: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财务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一年(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各方均需提供 。
3.2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符合前款资质要求的相应设计或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牵头单位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 。
3.4其它:_ / _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8082/suite/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5年06月10月 至 2025年06月16日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8082/suite/logi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7月02日09时0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
地 址: 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86 号 |
地 址: 咸宁市温泉笔架山街 |
邮 编: 437600 |
邮 编: 437600 |
联 系 人: 聂先生 |
联 系 人: 徐工 |
电 话: ****** |
电 话: ******867/******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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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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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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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银行: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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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06 月 09 日
招标公告附录(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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