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都机场飞行区新能源车辆应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 |
******有限公司现就首都机场飞行区新能源车辆应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 |
一、项目名称:首都机场飞行区新能源车辆应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 |
二、项目地点:北京市 | |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 |
(一)功能目标: 接到通报后安规定时间内到达故障现场;快速判断相关故障部位和安全评估;应急操作与撤离现场;清理现场;车辆定检服务;安全培训服务;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1.供应商拟派至少两名(含)以上应急处置人员同时具有首都机场场内隔离区证件、汽车维修工职业资格证、电工职业资格证、电工操作证(操作项目含:高压电工作业和低压电工作业四类资质要求) 2供应商须承诺应急处置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且应急处置人员在启东应急处置程序后,20分钟内到达现场; 3.供应商具有不少于1台救援车辆; 4.供应南应急教援人员在飞行区内执行救援任务时,须遵守首都机场、飞行区安全管理规定及作业要求。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应急处置:维修人员规定时间待命;接到通报后规定时间内到达故障现场;快速判断相关故障部位和进行安全评估;应急操作与撤离现场;清理现场; 2.培训:每季度至少为公司进行1次系能源车辆应急处置及抢修知识培训; 3.应急演练:每半年至少配合公司开展新能源车辆应急处置演练1次; 4.新能源车辆提供一年不少于两次的定检服务,并出具符合飞行区管理部要求的定检单据; 5.对接车辆保障及定检工作,并按照要求建立车辆应急处置、定检档案,统计各类车辆数据; 6.应急服务范围:机坪区域、飞机滑行道联络道及飞行区机动车行车道三大工作区域。 (四)交付或实施时间: 2025年7月1日 (五)交付或实施地点:首都机场隔离区内 (六)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人员配置,相关救援设备配置等; 2.应急处置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应急服务方案、应急保证措施、应急保障人员、承诺书等; 3.拟派应急处置人员要求:应答人拟派至少两名(含)以上应急处置人员,同时具有首都机场场内隔离区证件、汽车维修工职业资格证、电工职业资格证、电工操作证(操作项目含高压电工作业和低压电工作业)四类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提供拟派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验收: 满足我单位车辆出现事故后的应急处置要求,并将事故车辆快速拖运到安全地区,不影响正常生产。 (八)其他: 1.后期国家税率有调整,结算金额以现行不含税价格为基准,税率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相应调整,结算金额按照调整后含税价格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经甲方审核确认无误并收到合法有效的发票后,以汇款或支票方式一次性进行结算,一次性结清。 3.本期合同建议期限为自新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合同终止后,我方未选聘新的供应商接管时,则由供应商提供为期不超过六个月服务,我方按照原合同费用标准支付相应费用(按本合同的费用标准执行);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项目合同执行。 ******集团合同电子签管理系统签订。
|
|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本项目共享Ameco采购结果。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有限公司 | |
六、公示说明 | |
公示期:2025年06月10日至2025年06月12日23时59分 | |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 |
七、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张旭 | |
联系人电话:010-****** | |
联系人邮箱:****** | |
八、发布媒介 | |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采购管理平台(******)和国航官网 (******)。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