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购置农机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E******80D******001 | ******服务中心购置农机设备项目第一标段(包) | ******.5 | ******.5 |
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提供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不提供投标不予接受。
(2)、监狱************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 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潜在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潜在供应商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潜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完税凭证和社保凭证,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除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或注册公司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相关规定提供濮阳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潜在
供应商不需提供查询证明或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实行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