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
项目名称: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一期)采购、施工及运维(PCO)总承包
二、澄清内容
1.本项目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同时具有铁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一级建造师专业中无铁道工程专业有铁路工程专业,请问是否是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请明确?
答:是。
2.招标文件第4页,投标人2015年7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单个合同金额1亿元及以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如证明材料无法证明项目特征的,补充提供业主证明。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初验报告上时间为准。请问: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初验报告或业主证明。是否可以。
答:“业绩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
3.清单“14线路有关工程”划分在“清单第06章”,该部分清单应该划分在“第05章轨道工程”,请更改。
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报价。
4.“附件03采购管理”第47页“附录C.15暂估价品类清单”中的暂估价与清单“暂估设备费计算表”中的价钱不一致,请更改“附件03 采购管理”第47页中的暂估价。
答:“附件03采购管理”第47页“附录C.15暂估价品类清单”中的暂估价有误,以清单“暂估设备费计算表“中的价格为准。
5.本项目为施工图招标,能否提供各专业施工图。上跨玉花公路框架涵为节点工程,请提供桥梁图纸。
答:本项目是以初步设计清单招标,目前无法提供施工图。
6.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二)招标内容”第2条规定“服务期三年,具体起始时间按服务人员进场的实际时间计,遇招标方机构调整、生产组织方式等发生变化时,招标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终止相应服务和调整服务人数配置。”,而“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标段九:附件24铁路专用线运维服务合同”文件中表述为“自铁路专用线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执行,运维服务期为3年,本协议到期前3个月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后期运维服务合同。”,请问运营服务期起始时间以哪一条规定为准。
答:运营服务期起始时间以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二)招标内容第2条规定为准。
7.本次招标范围(一期)与接轨站的分界线是否为D1K0+400?请明确接轨站与一期工程的分界线。
答:本次招标为铁路专用线一期工程,与接轨站部分的分界点为DK0+400。
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计划工期,建设总工期:2025年6月30日前完工并具备运营条件。请具体明确开工日期。
答:开工日期以完成招标工作后,签订的PCO合同日期为准。建设总工期修改为2026年6月30日前完工并具备运营条件。
9.这个重力式挡土墙图纸上未体现,只有扶壁式、悬臂式挡土墙。请提供重力式挡土墙图纸。
答:本次招标设计依据为初步设计,重力式挡墙在设计中未特别说明,请按常规考虑。
10.C45重力式挡土墙7997方,图纸中未找到,请提供。
答:初步设计中重力式挡墙的长度有说明,请参考。
11.《铁路专用线PCO工程总承包及运维合同》里面,p7内容规定“运维工作包括:车务、工务、电务、机车、列检、货运、场站装卸(不包括集装箱作业)等全部运维工作”与招标文件及《铁路专用线运维服务合同》附件1内容规定范围有区别,增加了场站装卸,请澄清。
答:《铁路专用线PCO工程总承包及运维合同》里面,p7内容规定“运维工作包括:车务、工务、电务、机车、列检、货运、场站装卸(不包括集装箱作业)等全部运维工作”的表达有误,以招标文件及《铁路专用线运维服务合同》附件1内容规定为准,招标工作内容不含场站装卸。
12.是否可以理解:招标文件“第四章 发包人要求”中的工程量清单,在投标阶段无需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需在中标后提供。投标人在投标阶段,仅需按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即可?
答: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执行招标文件“第四章 发包人要求”的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3.招标文件P45 “运维部分分项报价表”人员数量是否按照“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附件24 铁路专用线运维服务合同 5.3 运维服务人员配备要求”中的填写并进行报价?
答:运维人员配备要求除执行“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附件24 铁路专用线运维服务合同 5.3 运维服务人员配备要求”外,还须符合招标文件(包括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和发包人要求)中已说明的其它要求。
三、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老化工园区
联系人:朱虹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联系人:龚超、刘一鸣、杨孟雅
电话:0571-******、******、******、******
******办公室
联系电话:******
澄清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