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公司受******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学校园广播建设项目及食堂餐凳更换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YXWTCG2025-0717。
1.2项目名称:******学校园广播建设项目及食堂餐凳更换。
1.3项目预算:8.5万元(此价为最高限价)。
1.4采购内容:校园广播硬件及软件系统建设、扩音设备、网络设备及音响安装、音乐教室音响设备更换、食堂学生餐桌椅和食材储备冰柜更换等,具体详见第六章。
1.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1.6项目实施地点:玉溪市雄关乡。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其它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信用承诺: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行承诺,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核实,如供应商有相关记录,取消竞标资格或成交资格);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4其他要求: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2.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08月0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地点:******有限公司(******办事处广文社区福寿街12号右边办公楼3楼304室)。
3.2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可现场提供或将资料清晰扫描成PDF格式发送到******87@qq.com邮箱: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报名登记表》(与代理机构联系获取)。
以上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
3.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有限公司开标室(******办事处广文社区福寿街12号右边办公楼3楼305室);
(3)按时签到。
4.3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4.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询比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发布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人民政府网(******/)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人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学
地址:玉溪市雄关乡上营村26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办事处广文社区福寿街12号右边办公楼3楼
联系人:陈师
联系电话:******、******
邮箱:******87@qq.com
2025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