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珠海教学楼西边通道入口斜坡地面铺贴石材工程
询比公告
采购人 ******大学珠海校区 对 ******大学珠海校区教学楼西边通道入口斜坡地面铺贴石材工程 进行询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概况
1.1 采购项目编号:JNZHG-******
1.2 工程地址: ******大学珠海校区教学楼教学楼西边通道
1.3 工程内容: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地面110㎡、铺贴烧面芝麻灰大理石110㎡(材质:300mm*600mm*20mm厚烧面芝麻灰,30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等。
1.4 计划工期: 10个日历日
1.5 最高限价:人民币 29975.00 元(其中绿色安全文明施工费 0元,暂列金为人民币0 元,暂估价0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暂估价不作为竞争性费用,报价人在报价中须包含且不得更改金额,否则其报价无效。超出控制价(既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会视为无效报价)。
1.6 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方式,实行综合单价包干、措施项目费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税、包利润等)。
2. 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参加询比的意思表达清楚,供应商代表被授权有效。
2.2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3 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参选(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5 供应商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6 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7 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询比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供应商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供应商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穗 建审批〔2024〕242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响应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若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8 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9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 获取询比文件
3.1 时间: 2025 年 6 月 26 日至 2025 年 7 月 2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大学珠海校区数字化采购平台网站(******/#/)
3.3 ******大学珠海校区数字化采购平台网站(******/#/)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登记,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登记)。已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通过“******大学珠海校区数字化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报价登记,登记时需缴纳300元的平台使用费。
3.4 报名上传资料要求(报名时需要按第七章响应文件第一部分报名文件格式顺序整理为PDF格式的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报名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大学珠海校区数字化采购平台网站(******/#/)进行全流程电子询比。
4.2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6 日 9 时 0 分;
4.3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7 月 2 日 17 时 30 分;
4.4 响应文件递交要求(需要按第七章响应文件第二部分报价文件格式提供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响应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4.5 成交方式:中间价成交法。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询比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大学珠海校区数字化采购平台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6. 联系方式
******大学珠海校区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路206号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983
联系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