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详情
采购内容:《鹤岗市大鹤立河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鹤岗市鹤立河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鹤岗市大鹤立河幸福河湖建设自评估报告》、《鹤岗市鹤立河幸福河湖建设自评估报告》。 主要功能或目标:全面推动建设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幸福河流。 满足的需求:合同签订后,乙方须按以下期限完成甲方需求的服务事项:(一)按照《黑龙江省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关于进一步提高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编制质量的通知》(黑河办字〔2024〕1号)要求,于签订合同后的 7 日内乙方需完成《鹤岗市大鹤立河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和《鹤岗市鹤立河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方案中需包含水利、农业农村、林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相关涉水项目,做到无遗漏、全覆盖,方案最终需获得市政府批复。方案编制过程中甲方不出面对接县区、市直相关部门等,由乙方自行对接沟通,逾期未完成视为违约。(二)按照《黑龙江省幸福河湖评估办法(试行)》要求,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鹤岗市大鹤立河幸福河湖建设自评估报告》和《鹤岗市鹤立河幸福河湖建设自评估报告》并通过市级和省级验收。同时,要确保上述成果质量,完成第三方评估。
展开项目名称:鹤岗市鹤立河和大鹤立河幸福河湖建设
项目类型:非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
服务周期:17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按供应商报价的先后顺序确定服务实施地:******水务局
报名开始时间:2025-06-06 13:00:51
报名结束时间:2025-06-11 00:00:00
发布时间:2025-06-06 10:00:51
采购编号:HLJGCYC******Z******462
采购单位:******水务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或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