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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智慧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天心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媒体运维服务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天心区智慧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天心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媒体运维服务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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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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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天心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媒体运维服务项目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TXCG-CS-******0034-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事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298号政府大院1栋9楼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其他长沙高新开发区玉兰路2号湘邮科技园研发大楼4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天心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媒体运维服务项目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天心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媒体运维服务项目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1623000
 合计金额小写: 623000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贰万叁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品目编码

C******

品目名称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采购标的

天心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媒体运维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依据政府网站运行管理及服务要求,本次天心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媒体运维服务工作包括:网站内容运维服务、网站技术运维服务、年度考核管理、运维保障管理、创新性发展规划管理、新媒体运维管理。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保障天心区政府门户网站持续高效、健康稳定发展,提升天心区政府门户网站服务能力,提供网站内容运维服务、网站技术运维服务、年度考核管理、运维保障管理、创新性发展规划管理、新媒体运维管理六个方面内容。

2.人员配置要求

本项目采用驻场服务与二线支持相结合的模式,其中驻场人员4名,与技术经理、技术实施工程师、美工设计、质量管理人员组成的二线支持团队,共同完成天心区门户网站的运维服务工作。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无。

4.其他要求

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工作。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7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服务合同签订后,收到乙方发票后支付当年运维服务费用的6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4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服务满一服务满一年后第二次支付,第二次付款金额=(月评结果后服务费用-首次支付部分)-年度运维服务费用×20%。收到乙方发票后进行支付年后第二次支付,第二次付款金额=(月评结果后服务费用-首次支付部分)-年度运维服务费用×20%。收到乙方发票后进行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4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发布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后,根据天心区在长沙市内五区排名情况,按照考核结果应用条款中约定支付尾款。收到乙方发票后进行支付。


收款账户: ******有限公司:************3)
3.预付款保函: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5-13 —— 2026-01-24

五、服务地点
******事务中心。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各阶段运维成果按照双方约定的考核办法,采用简易程序由采购人进行考核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1网站内容运维服务

1.1日常运维工作

日常保障服务主要实现天心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日常保障,包括信息内容的督促、检查、更新等;按照长沙市政府面向区县网站月度及年度考核要求实现天心区政府门户网站日常运维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依据考核评估要求,确定专人对区政府门户网站及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的政务信息进行读网巡检,核查文稿规范性、时效性、敏感性等,做到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规范、安全。

2.协助做好民意调查和结果反馈、回应关切工作,检查办结信件的时效性、规范性;整理网民咨询及答复内容,编制形成知识库和热点问题。

3.按省市考核要求及区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做好专题专栏策划、设计及制作工作,原则上全年4-10个专题,并指导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更新相应专题栏目,做好历史专题归档工作。

4.做好门户网站工作年度统计报表。

5.移动端页面展示,栏目及内容同步更新等情况。

6.按上级要求,提交网站阅评报告、网站自评自查报告;协助做好区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内容保障。

7.及时受理省、市网站监测报告问题和反馈。

8.协助建立门户网站信息员队伍,加强全区信息员的工作沟通。

9.协助建立门户网站信息员制度,确认区政府各单位均有信息员负责网站栏目的管理、日常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做好单位信息员网站相关疑问解答和指导。

10.协助建立门户网站内容审核管理制度,遵循上网信息不涉及秘密,涉及秘密信息不上网谁供稿、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指导区各单位制定上网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11.协助建立对全区各单位内容保障工作的监督评估机制,每月对各单位内容保障情况进行统计,并撰写监测通报。

12.协助处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留言和回复。

13.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内容,制作常务会议图解和政策图解。

14.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网站内容保障,包括日常巡检及省、市级信息报送。

1.2内容保障服务

内容保障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每天采集,审核新的信息内容,上传到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保障区政府的内容更新及时、准确、规范。

2)及时按质按量上传最新内容到天心区政府网站的相关栏目,保障对区政府网的内容支撑的及时、准确、规范。

3)每周对区各部门上传到区门户网站的信息进行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保证网站的信息是有效的、合法的、规范的、可访问的。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各单位进行整改,并事后督促、跟踪其整改情况。

4)每月通报各区机关单位对天心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情况。

5)为各区机关单位提供内容保障咨询解答。

1.3信息发布服务

做好天心区政府门户网站重要信息的采编、转载、审核、发布工作,对发布的信息和数据进行科学分类、及时更新,具体运维好网站首页、区政府、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走进天心七个频道。

做好上级网站一键发布工作及专项信息报送工作;做好机构职能信息的集中规范发布,统一展现形式。

根据国、省、市网站考核要求,对天心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巡检,临期栏目督办,跟进完成情况并记录;按月//年统计区政府网站各栏目信息发布量。

基于长沙市监测系统,对天心区政府门户网站断错暗链、敏感词、严重错别字、空白栏目、超期未更新栏目等内容进行检查并进行整改,确保网站健康性满足要求。

针对用户需求,围绕区委、区政府重要活动、重要事件进行专题策划、新媒体产品策划和内容保障工作。

建立健全的天心区政府门户网站运维管理制度,实行台账监管,确保网站运维规范化。协助建立信息报送管理制度、门户网站内容审核管理制度,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明确各单位上传到天心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审核要求。

1.4网站日常巡检

建立网站日常巡检机制,依据国家、省、市对网站的检查、考核要求,提供对网站的日常巡检服务,包括:栏目更新巡检、链接可用性巡检、严重表述错误(或严重错误)巡检

1.5常态化监测

1.落实国务院、省、市常态化监测工作。

1)按照《关于开展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评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每季度对门户网站进行自评自查,针对问题及时整改并完成《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评自查表》提交至市里;

2******管理局每个季度下发的《网站季度常态化监测报告》进行整改分析,并将问题整改及形成书面反馈情况进行上报。

3)阅评报告:按照上一级要求,每月针对全市所有门户网站中的一家网站进行阅评,并提交检查分析报告一份,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评估评分。

2.对部门子网站开展月度常态化监测工作

1)依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网站进行阅读检查、自评工作。

2)监测并统计各单位子网站栏目的内容保障情况,并督促其及时更新信息。

3)监测并统计各单位对门户网站开设的活动主动公开、专题专栏中涉及的责任栏目的内容保障情况,并督促其及时更新信息。

4)监测各子网站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合法性、规范性、可访问性、信息脱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对应责任单位进行整改,事后督促、跟踪其整改情况。

5)每天至少两次针对市第三方监测平台(分别为监测考评系统、开普云)及区自购第三方监测平台(星鸟)提供的错别字、错断链监测结果通知单位整改,并记录台账。

6)监测新媒体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合法性、规范性、可访问性、信息脱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对应责任单位进行整改,事后督促、跟踪其整改情况。

1.6网站业务指导

依据国家、省市对政府网站发展建设和与运行维护要求,对业务部门信息保障人员提供网站建设、运维业务指导。

1.对门户网站建管、文件精神等疑难咨询的指导。

2.各单位平台使用、信息发布相关问题指导。

3.引导各单位报送解读、征集调查信息。

4.根据需求召开操作培训、技能培训,提升单位信息专员信息保障能力。

2网站技术运维服务

2.1日常技术支持

1.解决门户网站信息上传、信息发布、信息同步等日常问题,并及时受理并解决各部门技术故障问题。如:图片、视频上传异常,不同视图之间的数据导入,视图点击无法保存,权限问题,附件无法读取问题,信息无法发布,信息不同步到门户网站等问题。

2.根据要求,对门户网站及各部门主页面进行调整与修改,如各网站页面信息格式、html布局、css样式、jsp代码以及wcm置标语言等方面的修改与完善工作。

3.对网站后台的用户账号维护、账号权限进行分配与建立,根据各单位要求进行调整、优化等技术支持工作。

4.依据国家、省、市对门户网站监测、考核的要求,负责对各部门子网页栏目进行优化调整。

5.定期对各子网站的链接信息、应用系统进行技术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主动发现并解决问题。

6.网站专题的设计与开发,实施。

7.移动端页面、栏目引用设置、信息同步维护。

8.网站相关应用系统维护,安全管理、安全漏洞修复。

9.支持与网站模板相关的错断链接的修正。

10.建立门户网站平台运维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并响应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对问题原因进行解析,并提交分析报告及建议,协助进行整改。

11.网站平台信息技术支持的培训。

2.2网站安全性监测

为了确保天心区人民门户网站的信息安全,需要防止网站信息被故意或偶然地非授权发布、泄露、更改和破坏,使信息被非法系统辨识和控制。确保信息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和可控性。

2.3应急处理

天心区门户网站专项应急预案以数据安全为前提,确定应急目标与原则,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分配职责,建立预测、报告、预警制度,编制应急响应(软件和硬件故障处理)规则和做好人、财、物各方面的保障工作。通过合理的网站应急预案,可以做到及时、准确处理网站故障,恢复网站的正常运行。

2.4日常网站优化

在网站日常技术服务工作中,对上级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响应,在不涉及网站主体结构变更、功能开发的基础上,尽可能完成优化调整。

1.页面优化

依据国家、省、市对政府网站的整体页面进行规范化优化设计,规范网页标签统一展现形式,规范网站页面代码结构规整,统一网页模板标签置标的书写规范,规范附件及图片媒体信息文件的统一命名规范优化。

2.栏目优化

不定期对网站栏目进行优化梳理,合并因数据无法按时按量更新而难以符合考核要求的栏目,对专题归档栏目进行栏目归档优化设计,统一规范栏目开设与命名。

3.网站模板优化

不定期整理网站页面模板,梳理模板与网站栏目、信息详情的绑定关系,清理长期未使用的网站页面模板,增强模板的可维护性和复用性。

3年度考核管理

依据上级网站管理部门(主要是长沙市政府)对政府网站开展的网站年度绩效评估工作要求,做好网站绩效评估服务工作,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按照国家、省、市对政府网站绩效评估要求,对门户网站及各单位子网页与评估指标的契合度进行评测并提供指导服务;规范域名、徽标和宣传语;及时做好网站迁移、临时下线、变更备案等工作。

2.在应对国家、省、市不定期的政府网站监测考核期,按照相关考核要求或工作部署,加强重点监测,开展针对性自查,在不涉及网站主体结构变更、功能开发的基础上,尽可能完成优化调整。

3.根据省市政府网站年度绩效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协助天心区区政府迎接每年的政府网站绩效考核评估,对区门户网站进行相应调整、功能升级、栏目开发,如信息公开栏目梳理、栏目结构调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梳理和重新设计,重点办事服务以及其他调整,做好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栏目中文件的有机关联。

4运维保障管理

1.为保障运维质量,针对天心区政府门户网站运维工作开展,采用驻场+后台服务支撑相结合模式,其中驻场人员为四名,后台专职服务人员为两名。通过一线事务处理、常态运维及后端技术支撑,保障天心区政府门户网站持续稳定运行及创新发展。

2.建立7×24小时值班服务。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编辑、审核和发布相关稿件。加强日常监测,通过机器扫描、人工检查等方法,对政府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每日浏览网站内容,认真审看新发布的稿件信息,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

3.根据需求为网站管理员提供系统基础故障的排查和模板置标的培训,为信息采编人员提供网站信息采编发布的培训。

4.运维服务时间

1全年7*24小时,包含周末和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

2服务响应时间:

故障级别

响应时间

故障解决时间

I级:属于紧急问题;其具体现象为:系统崩溃导致业务停止、数据丢失。

10分钟,30分钟内提交故障处理方案

3小时以内

II级:属于严重问题;其具体现象为:出现部分部件失效、系统性能下降但能正常运行,不影响正常业务运作。

10分钟,30分钟内提交故障处理方案

6小时以内

III级:属于较严重问题;其具体现象为:出现系统报错或警告,但业务系统能继续运行且性能不受影响。

10分钟,30分钟内提交故障处理方案

12小时以内

IV级:属于普通问题;其具体现象为:系统技术功能、安装或配置咨询,或其他显然不影响业务的预约服务。

10分钟,2小时内提交故障处理方案

24小时以内

5 创新性发展规划管理

为满足网站创新性要求及网站发展要求,依据公众诉求、网站考核等对网站进行策划管理。天心区政府网站策划主要包括网站专题策划、网站内容服务策划、网站服务流程策划、新业务策划、网站应用推广策划等工作。

网站策划工作目的是为满足网站创新管理,满足市民的对信息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所以网站需要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顺应市民新的期待,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规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构成的基本纲领,不断推陈出新,致力于提高网站的新鲜度,提高市民的满意度。主要围绕网站资源汇聚策划、网站数据应用策划、资源融合策划、网站宣传策划方面。

6 新媒体运维管理

提供对天心区政府门户网、天心教育、天心人社、天心商务、天心司法五个公众号如后续有变动,以实际公众号数量为准)的政务新媒体运维。

6.1 天心区政府门户网公众号运维

提供对天心区政府门户网公众号以下运维服务内容:

6.1.1信息发布

保障天心区政府门户网微信公众号信息内容推文,发布推送政务动态、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文件类相关信息,保障每两周有更新信息。

6.1.2.解读文件制作

根据政策内容,提供H5格式的解读文件制作。在天心区政府门户网微信公众号发布。

6.1.3内容监测

1.根据长沙市政务新媒体统一云监管平台监测情况督促相关账号的错别字、敏感词、外链、个人信息、更新情况的处理。

2.及时转载上级政府要求转载的重要信息。

3.按照一单位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账号的要求,严格履行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管理,并通过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备案。

4.处理第三方监测平台报告与监测数据。

6.1.4应用功能监测

1.检查互动功能的可用性。

2.检查办事服务功能的可用性,包括在线办理、结果查询等功能可用性。

6.1.5账号运营监督

检查新媒体账号是否存在购买粉丝、强制要求群众点赞等弄虚作假行为。

6.1.6备案检查

检查账号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备案情况、确保政务新媒体备案信息及时准确。

6.1.7业务指导

提供政务新媒体运维指导工作,包括信息发布指导、错误修改指导、解读制作指导、考核要求的解读指导。

6.2其他微信公众号运维

提供对天心教育、天心人社、天心商务、天心司法个公众号如后续有变动,以实际公众号数量为准)以下运维服务内容:

6.2.1内容监测

1.根据长沙市政务新媒体统一云监管平台监测情况督促相关账号的错别字、敏感词、外链、个人信息、更新情况的处理。

2.及时督促上级政府要求转载的重要信息。

3.按照一单位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账号的要求,督促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管理,并督促通过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备案。

4.督促各部门相关账号及时处理第三方监测平台监测数据。

6.2.2应用功能监测

1.检查互动功能的可用性。

2.检查办事服务功能的可用性,包括在线办理、结果查询等功能可用性。

6.2.3备案检查

检查天心区政务新媒体账号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备案情况、确保政务新媒体备案信息及时准确。

6.2.4业务指导

提供政务新媒体运维指导工作,包括信息发布指导、错误修改指导、解读制作指导、考核要求的解读指导。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1 人员驻场要求

本项目采用驻场服务与二线支持相结合的模式,其中驻场人员4名,与技术经理、技术实施工程师、美工设计、质量管理人员组成的二线支持团队,共同完成天心区门户网站的运维服务工作。

2 运维服务考核及费用结算

本运维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工作实行月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运维服务具体规定如下:

1服务考核计分表

序号

分类

权重

考核指标

指标定义及标准

计分办法

1

事件响应

20

重大事件

发生大规模或整体性网站瘫痪、重要硬件设备损坏或被窃、数据丢失或网站遭恶意篡改破坏等,响应时间≤60分钟

超过响应时间上限扣1分,每超过60分钟(含不足60分钟)扣1

一般事件

网站局部故障,具体包括个别设备死机、个别网站服务器停止工作等,可能造成网站系统的重要栏目无法正常运行,响应时间≤120分钟

超过响应时间上限扣1分,每超过120分钟(含不足120分钟)扣1

2

事件处理

20

重大事件

≤240分钟

超过时间上限扣1分,每超过120分钟(含不足120分钟)扣1

一般事件

≤720分钟

超过时间上限扣1分,每超过120分钟(含不足120分钟)扣1

3

服务质量及保障

45

绩效考评

区政府门户网站在全省区县政府阶段综合排名时,排名处于后50

每次扣10

内容维护

网站、网页出现非法言论、严重错别字、错误图片、链接错误、文不对题等错误

每发生一起投诉事件扣2

完成任务

服务范围内的工作未按计划完成

每发生一起投诉事件扣2

投诉次数

要求达到零投诉

每发生一起投诉事件扣2

驻点管理

运维人员在岗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随机检查每发生一人次,扣1

人员稳定

是否频繁更换(病、事假及公休除外)

服务期更换一人扣1

上级评价

由于供应商工作疏忽导致采购受到上级领导批评

一次扣3

管理制度

供应商违反采购的管理制度

一次扣2

操作规范

由于供应商违规操作导致故障发生或数据丢失

一次扣3

能力考核

考核供应商技术团队处置事件能力

考核一次不合格扣2

4

文档管理及其他

15

服务文档

检查服务过程文档是否齐全,并按时提交,服务结束后2天内提交

文档检查一次不满足要求扣1

总结报告

月度、年度总结报告在服务周期结束后1周内按时提交

交办事项

采购交办合同约定服务范围相关事项不能按合理规定时限内完成

每次未如期完成扣2

5

一票否决项

1网站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2、网站在政府网站常态化监测中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

3、网站在长沙市政府对政府网站日常监测结果的通报中,连续两个月排名在末位;

4、网站在长沙市政府对政府门户网站年度绩效评估排名通报中,排名在末位;

5、出现对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中的一票否决项情况。

只要发生,采购有权立即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不再支付该项目未支付部分款项。

A.本表所列是指中标人对服务事件的责任响应时间与处理时限,如果事件涉及第三方处理,则处置时限为判断事件原因并通知第三方的时间,并有责任协助第三方快速处置;

B.考核计分表前4项是扣分项,当服务不满足要求时进行扣分,扣至该项分数为零时止。

C.单个服务事件违反服务级别约定时,累计扣分至15分止

D.考核计分表第5项是一票否决项,表中所约定的5条,只要出现情形之一,则一票否决成立。

2)月评价与服务费挂钩计算办法

A.采购供应商运维服务工作进行月度评价,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月度评价结果与服务费用的支付挂钩。

B.月度考核与服务费用挂钩计算:月评结果后服务费用=623000×全年月评价总分/100

全年月评价总分=全年月评价分数之和/12

3)考核结果应用

在长沙市年度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在长沙市内五区中排名前二(含)的支付当年100%运维费用,排名第三的扣除当年运维费用的5%,排名第四的扣除当年运维费用的10%,排名第五的扣除扣除当年运维费用的15%

4)年度服务费支付方式

A.年度运维服务费用分三次支付;

B.服务合同签订后,支付当年运维服务费用的60%

C.服务满一年后第二次支付,第二次付款金额=(月评结果后服务费用-首次支付部分)-年度运维服务费用×20%

D.发布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后,根据天心区在长沙市内五区排名情况,按照考核结果应用条款中约定支付尾款(尾款计算方法:天心区在长沙市内五区排名第一或第二时支付:年度运维服务费×20%,如排名第三则支付:年度运维服务费×15%,如排名第四则支付:年度运维服务费×10%,如排名第五则支付:年度运维服务费×5%)。

(6)履约验收标准:

根据供应商各阶段的运维成果按照双方约定的考核办法,采用简易程序由采购人进行考核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本项目服务期间产生的工作成果,由甲方所有。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应项目要求,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文件、资料,为乙方提供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工作环境,保障乙方按项目要求完成服务工作。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需的账号信息、文件资料等。

2.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服务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

3.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

4.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或交付给甲方的工作成果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由此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责。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X%(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供应商有违约行为或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不续签下一年合同,由此带来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在本合同执行的过程中,由于发生战争、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人力不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该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其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因,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15天内向另一方提供有关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按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双方协商是否终止本合同,或部分免除本合同部分义务。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项目联合体/合同分包形式中标(成交),联合体成员/合同分包方为:无。

4.本项目履约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25日至2026 年1 月 24日(一年),因系统设置无法修改,故本合同" 合同服务期限2025年5月13日至2026年1月24日”有误,履约时间以此为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石强 法定代表人: 石琦
委托代理人: 石强 委托代理人: 蒋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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