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填埋场及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填埋场及生态修复项目已由******改革局以灵发改发〔2025〕65号文件《关于灵武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填埋场及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综合执法局,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灵武市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垃圾填埋场总占地面积25633m2,合38.45亩,库容为20万m3,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防渗衬层系统:包括卵石/碎石1100m3,粘土2700m3,1.5mmHDPE防渗土工膜30253m2,土工布64801m2,土袋保护层223袋,100mm草泥板17145m2。渗滤液导排系统:管道工程280m,渗滤液收集池(2.5*3.5*10m)1座。渗滤液处理系统:渗滤液调节池1座。防洪系统:截洪沟690m,盖板涵8m。配建5座环境监测井及其它附属设施。
2.2建设地点:灵武市307国道北侧福灵园汉民公墓东侧。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所含所有建设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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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09 17:00至2025-06-1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71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数字证书受理中心。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6-3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武市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地 址:灵武市灵州大道西段
邮 编:751400
联 系 人:王小林
电 话:0951-******
招标代理机构:宁******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13
邮 编:750000
联 系 人:王雅星 吕小娟 景小蓉
电 话:0951-****** ******
******改革局,联系电话:0951-******
2025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