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庙子镇咸池村一组道路提升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栾川政采磋商(2025)0144号-1 | ******人民政府庙子镇咸池村一组道路提升工程项目 | 988800 | 988800 | 是 | 988800 |
5.2、该项目主要内容为:该项目位于庙子镇咸池村,提升道路全长2300m,宽4.5m-5m.设计内容为:对原有病害路面处理后,统一加铺5cm沥青砼面层,原有路面检查井提升,砌筑浆砌石挡墙防护等。(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
5.3、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4、资金来源:拟争取交通系统专项资金和乡镇自筹。
5.5、工期:3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5.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5.10、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 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并出具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财政局
******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