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中山市三角镇金属复合高新材料生产建设及配套设施项目、三角镇进源路支路建设项目征收土地的意见与诉求,准确识别项目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2〕2号)及《关于建立广东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的意见》(粤办发〔2011〕3号)的要求,现将上述项目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中山市三角镇金属复合高新材料生产建设及配套设施项目、三角镇进源路支路建设项目
******人民政府
3.项目概况:为切实促进三角镇产业集聚发展,保障未来重大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完善交通设施,计划在中山市三角镇三角村和高平村分别实施中山市三角镇金属复合高新材料生产建设及配套设施项目和三角镇进源路支路建设项目。中山市三角镇金属复合高新材料生产建设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有利于集中土地资源引进重大项目,推动土地高质量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三角镇进源路支路建设项******人民政府拟征收中山市三角镇三角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部分农民集体土地1.2461公顷,作为中山市三角镇金属复合高新材料生产建设及配套设施项目用地;拟征收中山市三角镇高平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部分农民集体土地1.2125公顷,作为三角镇进源路支路建设项目用地。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集体土地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2019〕6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有关规定执行。
******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集体土地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2019〕6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及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拟征收土地影响范围内可能受土地征收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该项目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影响程度;
(4)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联系。
2.公示期间,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项目征收土地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提出。为了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四、承担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219号H1房
联 系 人:唐工 电话:0760-****** 邮箱:******
******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