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8国道景宁红星至庆元县界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638国道景宁红星至庆元县界段改建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638国道景宁红星至庆元县界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项字〔2025〕14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1-330000-04-01-656632,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除国家和省级相关补助资金外,其余部分由景宁县政府筹措解决,招标人为******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638国道、235国道共线的白锄大桥的桥头,起点桩号为K0+000,路线沿老路截弯取直向南行进,在现状白马寮大桥上游新建白马寮大桥跨越航道后向西沿溪杉线布设,随后设隧道过大赤坑至大均乡南侧出洞,沿老路拓宽,经过梅花圩、张辽口等村庄至金兰,然后设金兰大桥跨过金兰村,在梧桐乡东侧设隧道穿越山体后,继续沿梧桐乡南侧老路行进至标溪乡与小溪交接处,新建标溪大桥和下洋大桥后穿越仙姑村北侧山体至沙湾镇区东侧,沿小溪北侧山体继续行进,于沙湾北侧设隧道穿越山体后与现状溪杉线老路在七里汇相接,在交见圩与后交线平交后设鸬鹚大桥跨越小溪。路线经道化、新庄、岱根垟、莲川、大地桥后至库下,新建桥隧跨越毛垟溪并穿越山体于库下村东侧布设至溪杉线老路,继续沿老路改建,路线过库头、上沙湾后,于毛垟乡西侧山体设隧道穿过。路线过南排、下圩后至坑边村,终点位于坑边村以西景庆隧道内(景宁县与庆元县交界处),景庆隧道长约2957m(其中景宁段长839.618m),与638国道庆元县景庆交界至照田圩段改建工程相接,终点桩号K50+037.618,设断链五处共计约729m,本项目路线全长50.767km。
本项目全线共设置桥梁11047m/41座,其中大桥10628m/35座(其中白马寮大桥长375.05m,单跨最大跨径90m,上部结构采用变截面悬浇连续箱梁,引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T梁和钢箱组合梁;下洋大桥长337.04m,单跨最大跨径80m,上部结构采用变截面悬浇连续箱梁,引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T梁),中桥419m/6座;涵洞98道;隧道13044.618m/9.5座,其中长隧道10822.618m/6.5座(其中大赤坑隧道长2697m),中隧道2222m/3座,桥隧占比47.5%。平面交叉27处,改路(含接坡)5410m(其中改路桥10座),停车区1处,道班房1处以及配置必要的交通管理用房和设施。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95954.6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20120.08万元。
2.2技术标准:
本项目主线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的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隧道建筑限界宽10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其他各项技术指标按照交通运输部及有关行业的现行标准、规范等规定执行,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规定。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设1个标段。
本标段招标范围:起讫桩号为K0+000~K50+037.618,路线全长50.767公里(含断链五处)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本标段实施范围内公路工程(含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等)、******消防、信号控制、房建工程(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智能化、装饰装修等)等)、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含绿化、景观等)、四沿美丽富裕干线路、其他工程(含改河、改渠、改路等)及相应的附属工程等所有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图的补勘补测、施工图设计(含房建工程装饰装修、施工图变更设计和机电工程补充设计)、交通组织方案、施工图预算编制及调整、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含动态设计)、相关科研(如需要)及专题报告(如需要)等工作。
(2)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本标段实施范围内公路工程(******消防、信号控制、房建工程(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智能化、装饰装修等)等)、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含绿化、景观等)、四沿美丽富裕干线路、其他工程(含改河、改渠、改路等)及相应的附属工程等的施工及工程设备安装、试运行、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保修期保修等。
2.4计划总工期:42个月(自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2.4.1设计工期:6个月(自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施工图批复之日止);
2.4.2施工工期:36个月(自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2.4.3机电工程试运行期:6个月(自监理人签发的机械完工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2.4.4保活期:12个月(自绿化工程完工并初验后至发包人颁发绿化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止);
2.4.5缺陷责任期:机电工程、绿化工程为12个月,其他工程为24个月(自发包人颁发的交工验收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2.4.6保修期:房建工程详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机电工程24个月(自缺陷责任期终止之日开始计算,其中LED光源保修期为60个月),其他工程同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勘察、设计和施工总承包三种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专业类(同时具有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交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总承包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是承担施工任务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其他成员按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分工内容承揽相应任务;(3)多个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专业工程应与其资质相适应,否则联合体不予认可;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投标。
3.3具有设计甲、乙级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需提供网页截图),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需提供网页截图),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否则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本项目的前期咨询服务单位、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由“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05月14日至2025年06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如需图纸的,请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
4.3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注册/登录→访问 2.0 新平台”,登录后到“项目投标--工程建设--文件下载”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邮箱******,同时电话告知代理单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05月29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5年05月30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6日09时0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五楼)。
5.4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招标人定于2025年06月16日09时00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新田路15号
邮 编:323500
联系人:任女士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小区6幢104室
邮 编:323000
联系人:马希青
电 话:0578-******、******
邮 箱:******4@qq.com
行政监督部门: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丽水市紫金路701号
邮 编:323000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4日
备案单位: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备案时间:2025年05月14日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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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国道景宁红星至庆元县界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