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巫山县三合铺片区乡村振兴项目已由******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3-500237-04-05-924857)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山县全景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巫山县全景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巫山县两坪乡同心村、向鸭村、 望霞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一、乡村综合配套设施提升:改造乡村休闲服务接待中心4807.85平方米,改建配套休憩服务设施、文化设施;二、农村道路及配套设施提升:改扩建农村道路11240米以及改造提升索道、游步道、生态停车场;三、乡村环境整治及风貌提升:实施乡村生态修复及绿化整治提升6000平方米、边坡综合治理6000立方米、购置垃圾箱130个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16266.4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196.88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包括项目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对该项目实施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环保控制、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相关单位关系等。依据法律、法规、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监理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6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各联合体单位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自行约定,由联合体自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分工及职责。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街道宁江路111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15号附1号华廷商务楼1103A |
联系人: | 曹启斌 | 联系人: | 邓栖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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