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关于招标文件中贵都7标支付形式更改及再次强调投标资格条件的补遗
一、关于招标文件中贵都7标支付形式更改原招标文件中
包件3:贵都扩容工程TJ07标
7.3.3 甲方以以现金电汇/网银支付形式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
现修改为:
7.3.3甲方以以下第 ③ 种形式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
①现金电汇/网银支付;②票据支付(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供应链金融等金融产品),具体指: 如******银行承兑 ;③混合支付(现金电汇/网银、票据、保理等金融产品的组合),具体指:******银行承兑或供应链票据账期为6个月,票据的贴息费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招标文件中供货业绩要求:合作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内中标国家同类重点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少1份(完整供货合同及对应发票)。这里特此说明必须要上传合同及发票,缺一不可,未上传发票或合同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财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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