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乌木镇广子村2024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大竹县******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蒋清飞
法定注册地址:******委员会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乌木镇******委员会以小额超市抽取的单位作为工程项目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大竹县乌木镇广子村2024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
工程地点:大竹县乌木镇广子村移民安置点
工程规模: 以财评工程量清单为准 。
二、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以及经审批同意实施的变更工程 (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四、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招标工程量清单书)
五、签约合同价
1、本项目中标价为小写: 元(大写 元)。
2、工程完工后待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将所有建渣清理干净,保证环境卫生检查过关。
六、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姓名: ; 身份证号: 。
七、合同文件的组成
1.本协议书;
2.施工单位资质文件;
3.预算控制价;
4.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5.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八、工程价款支付
按进度拨付项目资金,完成工程审计后,按照审计金额留3%质保金,质保金在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无任何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一次性无息支付。每次付款时承包方应开据建设工程发票。
承包施工企业不得拖欠施工人员及民工工资,若承包人发生拖欠施工人员及民工工资的,一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发包人有权从工程价款中扣除相应款项,支付拖欠工资。
九、工程材料
工程所有材料均应符合设计和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及验收规范要求,承包方按规定向发包方提供材质合格证书、检验合格证和材料报审表,经发包方签字认可后才能用于工程建设中。
十、施工安全
承包方应做好施工安全防护,负责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并按规定购买相应保险。若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工期每拖延1天支付合同金额的2‰的违约金,最高违约金额为合同价款的20%。如出现承包人停工5日以上,经发包方通知复工,通知发出2日内承包人不复工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竣工验收及工程结算
1.工程完工后,由项目业主组织至少3人以上组成验收小组,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由业主邀请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进行抽验,并出具验收意见。若验收不合格,由承包人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格。
2.验收时须有发包方、承包方、等相关单位参加,发包方和承包方对每项工程建设内容进行签证,包括工程收方计量、材料材质、影像资料留证等,双方签证作为工程结算重要依据。
十三、工程结算价款
承包方不得随意增减工程量,确需增减需按程序报审批。增加工程量价款以审批为准。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十四、缺陷责任与保修期
缺陷责任期期限:12 个月,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十五、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十六、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肆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人:(单位盖章) 承包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开户行:
账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小额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