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暨盐城分市场举办本次地方小麦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一)交易时间:2025年8月4日 10:45
(二)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盐城分市场双向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购销双向竞价(以销竞采)模式,即委托方与竞价方通过一次交易同步实现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和销售。以销竞采模式下,竞价参与方只对采购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采购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销售标的物以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采购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通过一次交易实现购销双向交易,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购销协议(以下简称线下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中标方须保证轮出小麦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小麦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一)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1、销售轮出粮食
1.1 品种
2024年产小麦
1.2数量
共3000吨,具体数量以实际出库数量为准。
1.3质量要求:
以委托方质量公告中库点实际的质量为准,竞购方须到库点看样(看样时间联系委托方商议决定),以确保对质量及保管状况有充分了解。如竞购方未进行看样,则在成交后应自觉履行各项义务,且不得以质量问题为由提出异议或申请商务处理。
1.4出库价格:
固定出库价2560元/吨,仓门车板价。
1.5轮出时间:
计划从2025年8月5日开始(具体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时间为准)至8月25日完成出库。
1.6交收地点:
******有限公司弶港库6仓。
2、 采购轮入粮食
2.1 品种
2025年产新小麦
2.2数量
共3000吨,共1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2.3质量要求:
入库小麦必须为2025年度产小麦,严禁掺混陈粮,违者没收全部保证金。 ①容重≥750g/L;②水分≤12.5%;③杂质≤1%;④不完善粒≤8%;⑤呕吐毒素<1000μg/Kg;⑥色泽、气味:正常;⑦玉米赤霉烯酮<60μg/Kg;⑧储存品质:宜存,其他质量指标及食品卫生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符合质量指标的委托方有权拒收。
2.4入库价格:
仓门车板价2580元/吨(底价),实际轮入价格为本次竞价产生。
2.5轮入时间:
2025年8月20日前完成全部3000吨入库。
2.6入库方式:
由中标方组织供货。
2.7交收地点:
******有限公司弶港库2仓。
三、参与资格
1、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本次交易公告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及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购销合作权利竞价交易活动。
2、本专场为公开交易专场,竞购方交易前需了解并同意委托方线下合同(如附件)内容后,联系委托方协商好相关事项,参与交易视同认可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内容信息,自觉履行,不得以未协商、未了解公告内容作为申请商务处理的理由。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在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登记注册的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及经纪人,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交易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销售和采购交易保证金各5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50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50元/吨,合计应预交保证金11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二)竞价阶梯及手续费
竞价阶梯5元/吨,本次交易收取中标方销售轮出阶段成交额手续费1.5‰,免收采购阶段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本次交易成交后,中标方根据本次成交结果与委托方线下签订线下合同,线下合同必须在一周内签订,否则按违约处理。
(一)销售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合同销售条款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款汇至江苏市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库点提货。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江苏市场退还中标方扣除手续费部分保证金(保证金不冲抵货款,采购环节完成后一次性清退)。销售合同执行方式以线下合同中内容为准。
(二)采购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合同采购条款下,买卖双方自主交割,委托方在规定的合同入库期限(2025年8月20日)内按到货进度付款(以线下合同中内容为准),采购合同交割期截止日以清单为准,完成率必须达到100%。中标方需提供相应发票后委托方方可确认交易完成。双方交收完毕后凭双方签订的采购确认单有效文件清退销售、采购两个环节的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易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购销合作双向竞价功能实现,交易规则以本公告公示为准,实际系统操作解释权归江苏市场所有。
(二)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宣经理******918
奚经理******716
盐城分市场:
顾海云 ******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 明 ******
李佩璇 ******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
(传真)025-****** (财务部)025-******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9。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