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现将《周村区贵州神奇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周村区贵州神奇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位于淄博市周村区人民西路以南、广州路以东270m
3、基本情况:周村区贵州神奇南地块位于淄博市周村区人民西路以南、广州路以东270m,地块面积6428平方米(合9.642亩),中心坐标为11******委员会,地块内2009年前地块内为林地、耕地、田间道路,2009到2017年为林地和田间道路,2017年至今为未利用地(荒地)、林地、田间道路,地块内中部道路有硬化。地块内无工业企业,现场踏勘未发现污染痕迹。
******资源局了解并收集到《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局部套合图》,根据图件确定,本次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社会福利用地和城镇住宅用地。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居住用地(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人民政府委托我单位对周村区贵州神奇南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结论
2025年11月项目组对调查地块内的11个点位及地块外1个对照点的表层土壤进行了XRF和PID快速检测。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地块内土壤监测点位与地块外对照点位检出的砷、铅、铜、镉、镍、铬等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不存在随采样点位不同土壤中某个指标浓度差异明显现象,测试结果与对照点中的各检出指标的含量接近,未发现数据异常。
该调查地块内用地历史清晰、明确,地块内无可能得污染源;地块周边现存或历史上存在的企业对地块造成的影响很小,可以忽略。综合分析,本次调查地块地块土壤环境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无需开展进一步的地块土壤初步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可用于后续地块的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