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全州县化工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10#、13#、16#、19#厂房建设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及全州县化工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四期)厂房建设工程详细勘察、施工勘察
二、项目编号:E************001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8日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
地址:全州县???? ?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金水路新绿园
联系人:张女士??????????? ? 联系人:刘工
电话:0773-******????? ??? ? ?电话:******
六、公告网址: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人民政府网 ******/(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七、更正事项及内容:
序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 □要求【备注:①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信誉实力决定是否收取;②鼓励采用电子保函形式。】 ? ******银行保函、工程担保、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备注:备注:严禁要求中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严禁现金形式缴纳的额度与其他形式不一致。】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元【备注:上限为勘察估算费用的5%】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备注:此处约定应与合同专用条款一致】。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交。 |
□不要求 ?要求【备注:①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信誉实力决定是否收取;②鼓励采用电子保函形式。】 ? ******银行保函、工程担保、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备注:备注:严禁要求中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严禁现金形式缴纳的额度与其他形式不一致。】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50000.00元【备注:上限为勘察估算费用的5%】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30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备注:此处约定应与合同专用条款一致】。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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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按更正内容执行,其余不变。特此公告。
?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9日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E************001001]全州县化工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10幢、13幢、16幢、19幢厂房建设工程初步.GXCF 附件:化工三期勘察澄清公告(一).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